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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十二大涉税风险,个体户赶紧自查!
作者: 十方诚税 来源: 十方诚税 发布时间: 2024-12-10 0 次浏览
以下是个体户的十二条涉税风险,各经营者请自行查阅收藏。


一、不设置账簿不记账

征管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或者发生纳税义务之日起15日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账簿。


具体建账标准如下:

二、未按规定报税

《征管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不办理税务登记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领在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30日内要办理税务登记。一般情况下超过6个月未办理税务登记工商局很可能直接吊销营业执照

四、交不交社保

很多人认为个体户不需要缴纳社保,这种想法是错误的,交不交社保需要分情况:

(1)没有雇员,可以不用依法缴纳社保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条、第二十三条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2)有雇员需依法缴纳社保

劳动法》第72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12条规定:“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应当以货币形式全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缴费个人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所在单位从其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不得减免。"

五、个体户不开设对公账户

个体户可以不开设对公账户,而由老板私人账户进行收付款项,但这样容易造成公私不分,有偷逃税的嫌疑。

六、无经营场所,注册地址是虚拟的



七、个体户业主取得的工资薪金作税前扣除

根据《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的规定:“个体工商户业主的工资薪金支出不得税前扣除。“个体户特殊的税前扣除标准我们也给你们准备好了,具体如下:







八、增值税方面的涉税风险

税务检查重点:

1、实地查验(经营场所、固定资产、存货等)

2、根据企业经营范围和所处行业等信息锁定风险点,进行专项稽查

3、通过凭证的摘要筛选可疑部分,检查原始凭证和发票

4、有针对性的检查科目和账表

5、通过对比发票开具的数据来发现异常

九、所得税方面的涉税风险

税务检查重点:

1、实地查验,检查收入、成本费用、损失是否为经营所得

2、询问对个税计算的了解程度检查工薪发放表,查看个税代扣代缴情况,及业主工资是否税前扣除

3、检查是否有综合所得,是否符合专项扣除的条件

4、查看相关原始凭证,检查收入是否完整、是否有不合理的成本费用

十、印花税等涉税风险

很多个体户认为自己不用缴纳房产税、印花税等小税种,这种想法是错误的,只要发生涉税业务,就要缴纳相关税费。

十一、不按规定报送工商年检

无论是个体户还是企业,都应当做工商年检,不填报工商年报的个体户将会被罚!




十二、个体户账务处理不规范

很多人认为个体户规模小,对账务处理不重视,随意入账,注意了,这样同样有风险。







内容来源:梅松讲税

关于个体户的十二大涉税风险,你掌握了吗?


您好!招商政策、税收优惠,尽管问我